周六尚早,自知事還沒有睡足卻醒了。過了立冬的洛杉磯溫差大,白天裡還是熱,最舒服的莫過於早晨與傍晚,最適合賴床不過。沒有再夢到打訂單的事,醒著只知道自己好想要take a long long walk。
無由的,我想念起荷蘭的平坦與荷蘭的涼,想要走入一片林子,遵循簡單的路線就是一直走一直走。地勢沒有太多起伏變化,一條路,樹木或枯或綠,一瓶水一個三明治一個蘋果,十點到四五點,讓自然的冷與平沉澱心緒。
我好想要去走走,卻不知道去哪裡找這樣一片林子,或是一條古色古香的老街來迷路。在天天曬著太陽的加州,我已經感到厭膩了;面對豔陽,跟在一年只有兩三周好天氣的荷蘭是兩種心情。話說回來,抱怨天氣大約也是荷蘭留給我的遺毒之一。
周末了,可以賴床時我確醒了,隱約中已經養成了上班族的作息?平日與周末的區隔是給上班族與學生的,接下這份兼職的工作,總算終結了我長達10個月的無業生活。少了做研究時的彈性,深感時間被綁架之感。